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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产证借给房产商 慎重

来源:主站 | 编辑:cesdn | 时间:[2007-8-30]

   昨天上午,河北省周建军律师事务所主任周建军做客本报,解答读者法律咨询。■房产商想借房产证行吗
   
    时先生在某房产公司购买了一套商品房,现在他已经办好了房产证。最近房产商找到了他,想借他的房产证用一下。他想问,他能把房产证借给开发商吗?
   
    周建军律师解答,如果房产商把他的房产证拿去用于借款,那么很可能他的房子就会被用于抵押等担保事项。这样一来,一旦房产商没办法还款或迟延还款,他的房子就可能被债权人追偿,那时,他的房子就会保不住了。因此,周建军认为把房产证借给别人一定要慎重。楼下的饭店影响休息怎么办
   
    市民李女士家的楼下开了一个饭店,每天排出的烟尘让人无法忍受,而且夜里的噪声吵得人睡不着觉。她想知道,自己的权益该怎么维护?
   
    周律师解答,李女士可以先找环保部门,让他们对饭店给自己带来的污染和噪声进行监测,然后再和饭店协商;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,维护自己的权益。行人撞上路墩谁担责
   
    肖先生晚上在一乡村公路上骑车,没发现设在路上的路墩,一下子撞了上去。他想知道,这种情况下,他可以向设置路墩的单位索赔吗?
   
    周律师解答,肖先生可以向相关部门查询,看看设立这些路墩是否经过了规划和建设部门的允许。如果这些路墩设立时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许可,又没设立明显标识,肖先生可以向设立路墩的单位依法索赔。廊坊人在北京遇车祸人身损害按哪里的标准赔
   
    林女士是廊坊人,日前她在北京出了车祸,伤残等级鉴定为八级。现在正在北京由法院进行审理。被告想按廊坊市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赔偿,因为廊坊的标准要远远低于北京。林女士想问,自己应该按哪方的标准进行索赔?
   
    周律师解答,选择用哪里的标准进行赔偿是林女士的权利,而不应由被告决定。林女士可以用“择高”的原则来选择适用标准。因为北京的标准比廊坊高,林女士可以要求按照北京的标准赔偿。变造公章和别人签合同属什么行为
   
    穆先生的公司下属有一个施工队,其中一个施工队的一个人利用变造自己公司的公章和别人签了合同。他想知道,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应如何定性?
   
    周律师解答,一般来讲,利用变造或伪造的公章与别人签合同都是出于非法谋财的目的。从这个角度来讲,他的行为应该构成诈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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